但人云亦云,盲目跟风,别人减800人,我减1000人,看谁减得多的做法,无异于饮鸩止渴,只会让企业在寻求生存与发展的路上,人心越来越散。
从事煤炭运输的车站、港口及其他运输企业不得利用其掌握的运力作为参与煤炭经营、谋求不正当利益的手段。这说明煤炭行业的经营管理开始更加注重环境的保护和建设。
这意味着,随着煤炭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对煤炭行业的认识有了新的变化。与此同时,许多国有煤企也利用在市场上赚取的超额利润,对煤企进行做大做强,加大对煤炭生产的投入。尽管煤炭经营监管过程中仍有许多细节的问题需要处理,但不管怎么说,监管者正在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来进行监管,监管者的市场意识正在不断增强。此次《办法》中规定,各类煤炭经营主体均应在有资质的社会征信机构建立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信用记录。《办法》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对煤炭经营主体依法经营以及备案、年度报告情况开展定期抽查。
一方面,对现有煤矿进行生产技术改造,扩大其生产能力。煤炭市场步入了严冬期,时至今日,丝毫没有回暖的迹象。经信、环保、工商、质监、煤炭等部门作为牵头部门,成立联合执法小组,相关部门派人参加,开展执法联动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煤炭清洁利用和煤炭污染违法违规行为。
市有关部门明确指定分管领导和执法联络员,按要求参加联动执法活动。在生态淄博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淄博市市委书记周清利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研究制定我市的污染防治措施,用过硬的措施彻底解决影响全市大气环境污染的主要问题。由于强制性煤炭标准缺位,我国至今仍没有为不同用煤设备供应性质不同的、可满足设计要求的统一煤炭产品。(六)严格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
由此可见,在面积仅有5968平方公里容量有限的淄博,煤炭在生产加工、储存、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和燃烧污染物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十分巨大。煤炭扬尘按1%计算,每年扬尘达40万吨。
淄博市煤炭局会同经信、环保、质监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淄博市煤炭质量指标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发布。经检测不符合质量指标要求的煤炭,必须进行技术处理,重新进行质量检测。今年6月20日,淄博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7月8日以市政府第94号令发布,于8月15日也就是今天正式实施。按每燃烧一吨标煤排放二氧化碳2.6吨、二氧化硫24公斤、氮氧化物7公斤计算,全市每年燃烧煤炭所排放的二氧化碳达7428.72万吨、二氧化硫达68.57万吨、氮氧化物达20万吨。
同时淄博独特的工业结构,决定了煤炭消费量将在较长时期内保持高于全国10个百分点的水平。二是煤炭清洁利用缺乏强制性的法律法规约束。鼓励煤矿企业、经营企业、燃煤单位对煤炭进行洗选加工,提高煤炭质量和清洁利用效率。《办法》的出台,在淄博大地拉开了依法监管煤炭清洁利用的序幕,同时意味着淄博市市政府赋予了市煤炭局有关大气污染防治新的职责,回去之后,我们一定以本次会议的精神为指导,在煤炭的清洁利用和洁净煤技术方面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把淄博煤炭清洁利用工作做的更好。
多次组织人员到市环保、工商部门和区县煤炭管理部门、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燃煤单位进行调研,到省煤炭局和市法制办请教法律和行业专家,对《办法》进行了多达40次讨论修改。三是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执法难问题有待破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煤炭局,具体负责全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的协调调度、联合执法、督导考核等工作,市煤炭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我们坚信,通过《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结构,合理规划产业布局,逐年削减煤炭用量。
对区县煤炭清洁利用和扬尘防治工作实行定期督导和考核,每月对区县进行一次调度,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督导,年终进行考核,考核纳入淄博市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体系。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清理未进入《淄博市储煤场地布点规划》的储煤场地。(二)实行储煤场地统一规划。充分发挥煤炭经营协会作用,加强与重点产煤地区的联系合作,积极组织煤炭经营企业购进符合本市质量指标的煤炭,严把煤炭入口关。鼓励市民对煤炭清洁利用违法违规行为随手拍,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人500-1000元奖励。鉴于此,迫切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淄博实际,吸取外省市经验,按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制定出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的地方规章,同时将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充分发挥淄博具有立法权的优势,增加新的管理内容,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更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促进依法行政。
煤炭清洁利用和扬尘污染防治实行问责制度,对未设立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未明确专职监管人员、清理取缔不符合要求的储煤场地不彻底,区县发现5处、乡镇(街道)发现3处或者区县被举报查证属实5起、乡镇被举报查证属实3起的,约谈区县分管负责人。区县将企业报送的煤质检测信息汇总后于每月10日前报送市煤炭局备查。
其主要原因是缺乏专门的地方性法律体系约束,缺乏专门的煤炭扬尘污染防治的执法依据,缺乏专门的煤炭污染防治专业队伍监管。推进煤炭清洁利用,煤炭扬尘和燃用污染物防治,牵扯到经信、环保、交通、城管、质监、工商、煤炭等多个部门,特别是在当今社会职权法定和依法行政的大环境下,单单靠某一个部门的努力,不能足以完成此项任务,必须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完善的联合执法体系作保障。
但随着煤炭的开采时间延长,煤炭资源逐渐枯竭,淄博现已成为名符其实的产煤小市、耗煤大市,全市现有煤炭生产企业18家(年核定生产能力423万吨),实际年产量不足300万吨,而年消耗煤炭却达4000万吨。一、制定《办法》的背景和预期实现的目标近年来,全国受大范围雾霾天气影响,空气质量明显下降,灰霾面积达130万平方公里。
据专家预测,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煤炭作为我国主体能源的地位不会改变。为加强煤炭清洁利用工作的领导,淄博市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煤炭局局长任副组长,发改、经信、公安、交通、环保、规划、城管、工商、质监、煤炭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领导小组。原则上区县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煤质抽检,市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煤质抽检,抽检结果将作为执法依据。淄博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徐景颜要求,防治大气污染,必须强化责任、齐抓共管,进一步强化环保联合执法体制机制,形成合力。
煤炭企业和燃煤单位每月5日前向区县报送上一月的煤质检测信息和由企业主要负责签字、加盖公章的煤质检测信息汇总表(含电子版)。淄博市现正在制定《重点能耗排放企业节能减排推进方案(2014-2015年)》,将按照共性问题依托区域和行业系统推进解决、重点问题落实差异化措施的原则,通过点线面结合,从区域、行业、重点企业三个层面,落实煤炭清洁利用推进和节能减排工作。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4年12月31日前,市煤炭局完成全市储煤场地布点规划编制工作,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
对未履行煤炭清洁利用监管职责造成煤炭污染事件影响严重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区县、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201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取缔不符合要求的储煤场地。
淄博市煤炭局抽调专人负责,成立起草班子,制定具体方案。对举报涉嫌违法行为线索严格依法办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在此情况下,必须制定《办法》来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热切期盼。(七)完善联席会议和联动执法。
加强储煤场地管理,健全完善储煤场地防风抑尘、喷淋降尘、进出车辆冲洗等设施,改造储煤场地排水沉淀系统,硬化场地道路,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防储煤场地扬尘污染。我国虽然已有法律法规鼓励支持煤炭洗选加工和综合利用,但此类法律法规中没有经济优惠政策和强制性的机制约束,煤炭清洁利用的发展速度与期望值相差甚远。
因缺乏操作性强且符合实际的执法依据,现有的执法人员只能依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对煤炭市场进行整顿,形不成有效执法能力,煤炭扬尘污染现象迟迟得不到有效的治理,同时,燃煤单位燃用的煤炭质量参差不齐,难于实施有效的监管。要求淄博市煤炭局调度全市煤炭消耗总量,制定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控制高硫高灰等劣质煤进入淄博。
2014年10月31日前,各区县完成储煤场地初步规划的编制工作,报市煤炭局审查汇总。各级政府一直在抓煤炭扬尘污染和煤炭燃用污染物排放,却难见成效。